第五期 (二0一四年十一月)
平台或是領導?民陣於公民社會的角色
文/王浩賢
我評論的題目是關於民陣究竟單純是一個平台,還是它在公民社會裡,是不是還有一個領導的角色?其實這也是我這一年開始去思考的問題,因為最近一兩年民陣經常受到批評的是:民陣是唱K的遊行團?大家遊行過後就算,變相幫政府舒散怨氣,這批評已經持續了一兩年,所以我們都要去反思如何回應這些批評?或是民陣這組織的性質是否能夠回應得到這些批評?因為如果不想遊行後就結束示威,或者遊行除了唱歌外,到底還有甚麼可能性?甚至可以就著一些政策或問題(如:政制、警權)達至改變一些社會狀況?我們動員了市民出來以後,在當下的那一刻我們可以做甚麼呢?其實那些批評的潛台詞是,民陣累積了一定的政治能量,但完成遊行後就立即把這些政治能量散掉。
其實03年七一大遊行在很多人的心中,是公民社會很成功的事件,即五十萬人上街,然後令七一變成一個傳統,每年都會就不同的社會議題上街去表達我們的訴求,而在七一遊行的主題下,其實也讓很多團體去表達他們的聲音。民陣每年訂立的主題時,會嘗試讓不同團體可以聚焦特定的議題,亦讓社會去留意到他們的處境。例如今年遊行我們邀請學生和工人作為帶頭的隊伍,讓社會記著過去一年,有一場壯大的反國教運動,也讓我們記起碼頭工人在所謂繁榮的社會下,他們是如何嚴重地被剝削。其實2011及2012年都是非常相似,我們都嘗試邀請基層團體,或是一些經常被忽略的議題可以在七一聚焦出來。
當民陣經常被批評「行完就算」,但我覺得不能遺忘的是,七一成為很多市民參與政治、或是表達聲音的重要機會。例如近年我經常看到有市民帶著自己的子女,也嘗試自行創作一些標語來表達意見,這些都是行動甚至在日常生活出現的,而七一就為市民提供了這些機會。當然有人會質疑,完成七一後是否只能令市民自我感覺良好,還是真的可以帶來一些實質的效果?我相信這是民陣需要去解決的問題。
我認為自03七一後,市民對政治的意識提高了。我記得03年七一大遊行時我還在讀預科,我記得當年是自己第一次參與遊行,雖然當時不大清楚發生了甚麼事,但那是我第一次感到自己正在行使自己的公民權利(當年我還未有投票權),當然我是完成路程就算。不過這一次的經驗啟發了我的社會意識,亦令我在香港舉行WTO會議時,開始留意和思考WTO的議題。例如為何有菲律賓、韓國人千里迢迢來到香港示威?甚至不惜要使用武力呢?為何他們要花如此大的力氣,以示威行動來表達他們的不滿呢?所以我在舉行WTO會議的那幾天,我走到示威現場去觀察,從此我就開始參與到公民社會當中。我相信自己的經驗並非獨有。很多年輕的、新一代的社會運動參與者都有著近似的經驗,他們都是被03七一所啟蒙,WTO則引發了我們的思考,然後慢慢催生了幾場比較重要的運動,例如天星碼頭、皇后碼頭、利東街、反高鐵等一系列的運動,這些並非單獨的事件,除了一些我們常見的社運核心人物外,其實亦有越來越多市民參與我們當中,以至到反高鐵事件中有大量的市民聚集在立法會集會,甚至以公民抗命的方式,跑到馬路中心去堵路。還有當菜園村要抵抗地政署派人員迫遷時,最高峰時有約二、三百名的巡守隊成員前來聲援,並且與警員及地政署人員對峙,而且你可以看到這些巡守員是已經抱著與政府對抗的準備。我認為這些事件是看到香港人的政治意識,或者願意行動起來的表現。
反高鐵事件沉寂了一段時間後,我們從反國教事件又見到另一場很大的運動,不過反國教運動是採用了另一種模式,它採用了一種溫柔的姿態,但同時展現了很強的力量。例如有很多市民在政府總部聚集,然後持續了十多天。最後一天學民思潮宣佈有十二萬人包圍政府總部,其實整個過程是相當感動的,因為當時集會的人潮擴到中信大廈那邊,很多市民根本望不到主台,但仍然靜靜坐下來,這些市民下班後就默默趕到政府總部留守,這確立了香港人知道社會運動需要行動,當然行動模式可以有很多討論的空間,例如是否使用暴力?其實我不太喜歡用「暴力」一詞,因為香港的社會行動中到底有多大程度的「暴力」呢?如果按法律對「暴力」的定義是針對他人進行攻擊的行為,或是破壞他人的財物,香港過去十年是從來沒有發生過,更不用比較外國示威騷亂的狀況,香港是完全沒有達到法律所指「騷亂」的定義。當然香港很長時間去討論和平、理性、非暴力,但我覺得可以慢慢得到共識,或是大家去選擇自己的方式去表達訴求而不會互相衝突的。例如反國教大家可以很溫柔的聚集,而菜園村抗爭時行動可以稍為升溫,我認為兩者並不是衝突的狀況。
不過我也認同民陣面臨著困境,民陣是由五十個團體所聚合的平台,我們日常去討論或跟進議題的時候,即使我們作為較核心的成員時也很能達到共識。我是2008年開始參與民陣較核心的工作,但我的工作比較集中的去針對警權的部份,所以現在我仍然在民陣中擔任警權組的召集人。為何會出現這個問題呢?例如我們講政改的時候,民陣對政改的立場是非常空泛的,我們只能講「儘快普選」,或是「堅持2012雙普選」,但很難就如何落實方案等問題得出共識,即使可以得出共識,但這些共識是沒有太大的意義。觀乎民陣的團體組成包括了政黨(民主黨、公民黨、街工、民協),但民陣在立法會是沒有投票取向的綑綁力,所以即使民陣提出了一個立場,但政黨可能有自己的方案,甚至2010年民主黨與民陣就政改問題的立場存在爭議,但民陣卻沒有任何影響力,亦無法制裁任何成員, 因為民陣只是一個平台,它無法進行實質的行動。然而在市民的眼中,民陣就好像被給予一定的角色,因為民陣作為五十個團體組成的平台,每年負責籌辦七一遊行,然後在2003年可以動員五十萬人上街,因此民陣好像擁有龐大的民眾基礎,但是累積的政治能量可以如何被使用?我認為民陣一直以來都處理不了這個難題。
一方面政治的發生仍然局限在議會裡,例如通不通過政改方案的決定權,其實視乎立法會內的投票意向。你講具體政策的時候,依然是局限在立法會裡。我們是否每次都能單純用群眾和公民社會力量帶來實際的效用?我暫時都未有答案,但仍然值得去討論。當然民陣並非甚麼都沒有做,大家都可能觀察到民陣其實是很盡力去捍衛市民集會的自由,例如每次在遊行前申請「不反對通知書」的問題,我們每次都爭取(當然我們對公安條例仍然存在爭議)。雖然終審法院裁決了「不反對通知書」並沒有違憲,但我們如何去維護甚至擴大市民的權利呢?民陣嘗試在這層面做了不少工作:例如我們與警方就「不反對通知書」的每一句條文咬文嚼字地辯論,儘量將警察所施加的不合理條件,提交至上訴委員會尋求上訴和裁決。舉一個例子,早幾年警方在中聯辦附近的示威安排是相當不合理,而這不合理的安排很容易引起警民衝突,很多示威者亦因此而被捕及起訴。民陣就嘗試透過一些機制(如透過「不反對通知書」的程序進行上訴)去確立市民可以在中聯辦正門示威的權利,而警方是無權去阻止,甚至應該要配合市民的示威行動,即不能以緊急通道等理由阻止市民前往中聯辦進行示威。還有在警權的層面,我們會嘗試指出警方政治檢控的問題,例如警方近年經常選擇用較嚴苛的條例去起訴市民,或是經常用公安條例去執法,我們從2000年開始一直討論公安條例這條惡法,民陣一直很希望可以帶領社會去討論,甚至期望聯合國向香港政府施壓,打開討論警權問題的空間。
最後一點,整個公民社會現在需要反思的是,到底香港一些親共或是建制派是如何回應公民社會呢?我觀察到近年建制派的組織、影子團體、衛星組織開始有系統地籌劃起來,然後在公民社會中搶奪陣地,這現象是非常明顯的。其實不只公民社會,在政制範圍如區議會、立法會的層面,你可以看到一些自稱為中立、並非依附著傳統建制派組織(如民建聯、工聯會)的議員和新組識(如:梁美芬、家長聯會),他們表面上跟傳統建制派沒有直接的關係,但他們的保守立場十分相似,例如你在互聯網隨意搜索一下「愛港之聲」的高達斌的背景,很容易就可以找到他和「中聯辦」的統戰組織的關係。這一類親建制團體近年不斷湧現,最明顯就是「愛」字頭的組織。他們是很有策略地去攻佔公民社會的陣地,而手法上亦越趨激烈的,目前民間可能會批評這些團體的手法相當粗鄙,但不得不防的是這些組織是會慢慢成熟的,可能現在他們用了一些香港人不太接受的方法,或是一眼就辨認得到他們是「土共」。但兩三年後他們會重新包裝自己為「中產」、「有政策研究根基」、「斯文」、「理性」、「有理有據的聲音」......我認為香港的公民社會有必要去回應這些現象。尤其是公民社會內非土共、非建制的陣營裡亦開始出現保守的聲音,例如在中港矛盾問題下有些右翼思維開始出現,見到一些以仇恨為政治能量的團體,還有民主派對政制有不同看法而分裂出來的......可見我們現在的公民社會已經不同於以前,以往的公民社會傾向採用正面的能量去推動社會運動,但近年則轉為利用仇恨、忿怒作為政治能量的團體及聲音日益增加。我認為這種轉向是危險的,香港的社會運動可能轉向保守方向,長遠可能反而會配合了政府的統治。例如我們談居港權的問題,當香港社會已經習慣排外的時候,或是選擇去批鬥一些弱勢群體的時候,他日你可能也成為被批鬥的目標,我認為我們不能迴避近年這急劇變化的公民社會現象。
本文根據2013年8月10日《公民社會往何處去?「零三七一大遊行」十周年公開論壇》發言内容整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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